黄岩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黄岩区隶属台州市,位于浙江黄金海岸线中部,东界椒江区、路桥区,南与温岭市、乐清市接壤,西邻仙居县、永嘉县,北连临海市,距省会杭州207公里。全区总面积988平方千米,2011年全区常住人口为63.21万人,外来人口为14.04万人 [1] 。唐上元二年(675年)始设永宁县,天授元年(690年)改名黄岩至今,建制几经更迭,1989年撤县设市,1994年撤市设区,今为台州市主城区之一。区现行行政区划,辖8个街道、5个镇、6个乡。黄岩地形狭长,地势西高东低;模具产业发达,被誉为“模具之乡”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。2018年,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。黄岩辖区地形狭长,地势西高东低,西部多高山。东部属于温黄平原,西部为丘陵山地,境内主要山脉有括苍山支脉和北雁山余脉,自西向东延伸。黄岩区气候温和湿润,雨量充沛,光照适宜四季分明,属亚热带季风气候。全区多年平均气温为17℃,以1月份最冷,其多年平均气温为6℃;7月份最热,其多年平均气温为27.8℃。多年平均气温在10以上的积温为5336℃,持续日照天数247.9天,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955小时。